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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知多少

1998-11-04 来源:中华读书报 □郝卫江 我有话说

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开始对我国正式生效。在此前后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保护儿童各方面权益的现实中,还存在着自觉、不自觉侵害儿童权益,或明知儿童受到伤害却不知如何保护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妇女报》从去年11月份开始,联合开展了“儿童权利有奖调查”。本次调查采用一卷两行方式展开:即一种为通过报纸发行的问卷方式,另一种是采取判断随机抽样方式,主要面向学校教师。两种方式共回收问卷1521份,其中有效问卷1496份作统计分析,回收问卷的有效率为98.81%。

有84.37%的成人与儿童了解,儿童无论是在社会、学校,还是在家庭中都是有权利的;有73.53%的成人与儿童知道政府、社会、父母、监护人和所有成年公民都有责任保护儿童;有80%的成人与儿童非常同意“儿童出生后,无论是否残疾,都有生命的权利”;有90%的成人与儿童清楚国家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的基本条件;有70%的成人与儿童非常愿意帮助罪犯的子女;有73.34%的成人与儿童很不赞成“棒打出孝子”;有53.33%的成人与儿童不同意由儿童本人承担起贫困家庭的生活重担,并由媒介对此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其他儿童;儿童参与救火救灾是不是英雄行为?62.06%的成人和儿童对此表示否定态度,并认为不值得提倡;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充分发展儿童的个性,对此表示认同的成人与儿童高达61.29%;有48.39%的成人与儿童非常同意“玩”是儿童的权利;有68.96%的儿童与成人非常同意“应帮助贫困区的女童上学,因为她们是未来的母亲,她们负有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在“父母没有权利为儿女订婚”的题目面前,83.34%的成人和儿童选择了非常同意;100%的成人和儿童非常同意“父母抚养孩子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延续自己的血脉”;93.1%的成人和儿童非常同意“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流浪等家庭和学校都有责任”;96.67%的成人和儿童都非常同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和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同样有人格尊严”;有72.42%的成人与儿童同意“学校中有关儿童的内容,应该由孩子参与做决定,而不能仅仅是老师说了算”;还有86.67%的成人和儿童认为“可以不经过家长和老师的允许,自主地在媒介上发表自己的观点”。

现在,许多家长已经开始学习并尝试着用法律来为自己的子女争取权益,儿童们也开始懂得和了解了法律与自己的权益之间的关系。比如,像学生状告老师,家长状告学校,儿童状告商家,儿童状告父母的事件在今天在各地屡有发生,五岁的孩子,面对母亲高高扬起的手掌会说,你再打我,我就去找警察,当家长强迫子女学习自己所不喜欢的科目时,他们知道青少年心理咨询电话能帮自己的忙。

此外,投书媒介,希望社会加大舆论监督的家长和儿童则更多,在这次系列宣传过程中,我们就收到了家长和中学生的上百封来信,其内容主要分为反映自己身边的违法现象和呼吁社会加大宣传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这两大部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棒打出孝子”这样的封建观念已逐渐为人们所否认,调查中也显示仅有3.33%的成人对此表示比较同意。但从实际来看,情况远非如此,尽管仅有14.29%的家长承认,“因为孩子学习成绩总没有进步或调皮,经常打孩子”,但却有25%的中小学生反映“因为学习进步不大,经常受家长打骂”。看来家长面对不听话的孩子,嘴里说不打,手上并没有完全止住,由此证明,还是有部分家庭视孩子为私有财产,可以任由自己打骂。

孩子们的个人隐私是否能得到尊重和保护?在观念上仅有2.74%的成人非常同意“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家长有权利检查孩子的日记”,1.95%的成人非常同意“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教师可以看寄给他们的信”,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有24.14%的家长和22.23%的老师出于种种理由,有过检查孩子信件或日记的行为,还有21.05%的中小学反映,他们的家长“经常检查自己的通信和日记”。

如前所述,在人们的认识中,对儿童具有受教育的权利认同率还是很高的,但在儿童接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一般还是以学校的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为主,为此有20.69%的人比较赞同“儿童接触的娱乐信息越少越好”,有19.35%的人不同意“儿童有玩的权利”,有10%的人不同意儿童自主参加游戏和娱乐活动,也就说在这些人的头脑中对寓教于乐还不能持乐观的态度,有13.79%的人不同意“男女平等”应成为教育儿童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有6.46%的人不同意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

虽然有100%的人同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与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同样有人格尊严”,但实际工作中仍有30%的人会为“考试的成绩排名次”。

有77.76%的教师表示“在自己所教的班级里,学生可以安排自己的课外活动,有82.76%的家长说“孩子课余活动,由孩子们自己决定或安排,但有50%的孩子说,这并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又如:仅有10%的父母承认自己不许子女看电视,但却有50%的孩子反映家长不许自己看电视。

有87.1%的父母表示自己“为了孩子安排的课余学习内容,征求了孩子们的意见,但是有50%的儿童反映,他们的父母在征求他们的意见时,要求他们必须同意。

有61.11%的老师称自己从来不罚学生多写作业,可同样有60%的学生表示,这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有68.42%的教师表示自己从来不让学生罚站,但有50%的中小学生强调自己被罚过站。

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公约》开始对我国正式生效。在此前后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保护儿童各方面权益的现实中,还存在着自觉、不自觉侵害儿童权益,或明知儿童受到伤害却不知如何保护的问题。为此,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妇女报》从去年11月份开始,联合开展了“儿童权利有奖调查”。本次调查采用一卷两行方式展开:即一种为通过报纸发行的问卷方式,另一种是采取判断随机抽样方式,主要面向学校教师。两种方式共回收问卷1521份,其中有效问卷1496份作统计分析,回收问卷的有效率为98.81%。

有84.37%的成人与儿童了解,儿童无论是在社会、学校,还是在家庭中都是有权利的;有73.53%的成人与儿童知道政府、社会、父母、监护人和所有成年公民都有责任保护儿童;有80%的成人与儿童非常同意“儿童出生后,无论是否残疾,都有生命的权利”;有90%的成人与儿童清楚国家有义务为儿童提供医疗保健的基本条件;有70%的成人与儿童非常愿意帮助罪犯的子女;有73.34%的成人与儿童很不赞成“棒打出孝子”;有53.33%的成人与儿童不同意由儿童本人承担起贫困家庭的生活重担,并由媒介对此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其他儿童;儿童参与救火救灾是不是英雄行为?62.06%的成人和儿童对此表示否定态度,并认为不值得提倡;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充分发展儿童的个性,对此表示认同的成人与儿童高达61.29%;有48.39%的成人与儿童非常同意“玩”是儿童的权利;有68.96%的儿童与成人非常同意“应帮助贫困区的女童上学,因为她们是未来的母亲,她们负有教育下一代的责任”;在“父母没有权利为儿女订婚”的题目面前,83.34%的成人和儿童选择了非常同意;100%的成人和儿童非常同意“父母抚养孩子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而不仅仅是延续自己的血脉”;93.1%的成人和儿童非常同意“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流浪等家庭和学校都有责任”;96.67%的成人和儿童都非常同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和学习成绩好的儿童同样有人格尊严”;有72.42%的成人与儿童同意“学校中有关儿童的内容,应该由孩子参与做决定,而不能仅仅是老师说了算”;还有86.67%的成人和儿童认为“可以不经过家长和老师的允许,自主地在媒介上发表自己的观点”。

现在,许多家长已经开始学习并尝试着用法律来为自己的子女争取权益,儿童们也开始懂得和了解了法律与自己的权益之间的关系。比如,像学生状告老师,家长状告学校,儿童状告商家,儿童状告父母的事件在今天在各地屡有发生,五岁的孩子,面对母亲高高扬起的手掌会说,你再打我,我就去找警察,当家长强迫子女学习自己所不喜欢的科目时,他们知道青少年心理咨询电话能帮自己的忙。

此外,投书媒介,希望社会加大舆论监督的家长和儿童则更多,在这次系列宣传过程中,我们就收到了家长和中学生的上百封来信,其内容主要分为反映自己身边的违法现象和呼吁社会加大宣传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这两大部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棒打出孝子”这样的封建观念已逐渐为人们所否认,调查中也显示仅有3.33%的成人对此表示比较同意。但从实际来看,情况远非如此,尽管仅有14.29%的家长承认,“因为孩子学习成绩总没有进步或调皮,经常打孩子”,但却有25%的中小学生反映“因为学习进步不大,经常受家长打骂”。看来家长面对不听话的孩子,嘴里说不打,手上并没有完全止住,由此证明,还是有部分家庭视孩子为私有财产,可以任由自己打骂。

孩子们的个人隐私是否能得到尊重和保护?在观念上仅有2.74%的成人非常同意“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家长有权利检查孩子的日记”,1.95%的成人非常同意“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教师可以看寄给他们的信”,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有24.14%的家长和22.23%的老师出于种种理由,有过检查孩子信件或日记的行为,还有21.05%的中小学反映,他们的家长“经常检查自己的通信和日记”。

如前所述,在人们的认识中,对儿童具有受教育的权利认同率还是很高的,但在儿童接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上,一般还是以学校的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为主,为此有20.69%的人比较赞同“儿童接触的娱乐信息越少越好”,有19.35%的人不同意“儿童有玩的权利”,有10%的人不同意儿童自主参加游戏和娱乐活动,也就说在这些人的头脑中对寓教于乐还不能持乐观的态度,有13.79%的人不同意“男女平等”应成为教育儿童的一项重要内容,还有6.46%的人不同意学校开展“青春期教育”。

虽然有100%的人同意“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与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同样有人格尊严”,但实际工作中仍有30%的人会为“考试的成绩排名次”。

有77.76%的教师表示“在自己所教的班级里,学生可以安排自己的课外活动,有82.76%的家长说“孩子课余活动,由孩子们自己决定或安排,但有50%的孩子说,这并不符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又如:仅有10%的父母承认自己不许子女看电视,但却有50%的孩子反映家长不许自己看电视。

有87.1%的父母表示自己“为了孩子安排的课余学习内容,征求了孩子们的意见,但是有50%的儿童反映,他们的父母在征求他们的意见时,要求他们必须同意。

有61.11%的老师称自己从来不罚学生多写作业,可同样有60%的学生表示,这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有68.42%的教师表示自己从来不让学生罚站,但有50%的中小学生强调自己被罚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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